[乐游网导读]
最近,黔江区委书记杨宏伟到冯家、水田、金溪、太极4个街道、镇乡“明查暗访”,不打招呼,未作安排,临时抽查“一把手”到岗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严”字当头,抓好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18日,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的通知,决定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督导巡查办、区直机关工委、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对检查核实的问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给予严格的责任追究。
通知明确4种情形,给予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二是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三是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或聚众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四是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制度规定的情形。
通知指出,凡有上述情形任意一项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出现1人次的,全区通报批评;单位干部职工出现2人次以上的,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出现上述情形,《通知》对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出现1次,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扣发半年工作性津贴,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属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扣发一个季度工作性津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属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出现2次,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扣发全年工作性津贴并给予警示谈话;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扣发半年工作性津贴并调整工作岗位。出现3次以上,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扣发全年工作性津贴并予以组织调整;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扣发全年工作性津贴并予以工作调整。被区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立案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同时,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更加严格。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出现1人次的,分管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出现2人次以上的,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工作调整。单位干部职工出现2人次的,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3人次以上的,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工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