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四真题答案word完整版》是2017司法考试卷四预测真题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完后,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是什么,小编就带了这份word文档,里面都是收集的试卷真题和各种大神的答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来看一下。
【介绍】
2017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是201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的真题及答案分析,这份答案是考试完后在网上收集整理的,部分是高手作答的答案,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如果你正好考完司法考试的卷四,可以来下载这份答案参考对一下,看看自己的考试作答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案例分析】
【案情】: 2010年10月,侯一明(户籍所在地为甲县)在甲县的家中去世,他生前曾在乙县某村居住过一段时间,留在乙县的三头耕牛是其全部遗产,由其大儿子侯大华接管占有。侯大华的弟弟侯小华认为耕牛是父亲留下的,应当有他一份,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
当被告和原告就耕牛分割进行诉讼时,侯一明的堂兄侯一城从国外归来,也向法院提出了其是耕牛所有者。侯一城称:争议的三头耕牛本来就不是侯一明的遗产,而是侯一城在出国前借给侯一明使用的,当时约定由侯一明免费照管耕牛,并可以自己耕地使用,待侯一城回国后再返还,这一口头约定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
因此,侯一城要求加入到诉讼中来,认为双方所争的耕牛所有权完全归自己享有,原、被告无权分割耕牛,并要求侯大华赔偿侯一明死后这段时间擅自使用耕牛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同意侯一城参加诉讼。
在法庭辩论期间,侯小华发现侯大华的诉讼代理人是审判长的妻子,于是提出要求审判长回避的申请。
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侯小华亲自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人民法院准许了原告侯小华的撤诉,裁定终止本案的审理。
【问题】:
1.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侯一城是否有权利参加诉讼?为什么?若其在侯大华与侯小华的诉讼过程中并未回国,待回国后发现法院的生效判决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侯一城可以如何救济?
3.在法庭辩论期间,侯小华能否申请回避?
4.对于侯小华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人民法院的准予撤诉的做法是否正确?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有什么变化?
【答案】
1.本题考查的是专属管辖。甲县和乙县人民法院对于本案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本案属于遗产继承纠纷,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甲县)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乙县)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2.侯一城有权利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的是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有独立的请求权。本题中侯一城对于原被告争议的三头耕牛由独立的请求权,所以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
若侯一城在侯大华与侯小华的诉讼过程中并没有回国,待回国后发现法院的生效判决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其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原判决。
3.侯小华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所以侯小华可以在法庭辩论期间提出。
4.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审判长回避,并决定延期审理。《民事诉讼法》第44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本案中侯大华的诉讼代理人是审判长的妻子,法院应当决定审判长回避。《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5.人民法院应当准予侯小华的撤诉。侯一城由第三人变成了原告,侯大华、侯小华成为被告。
【内容要领】
常听人说“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说得很有道理。每门法在司考中的比重不同,如民法能够占到100分左右,历来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而像法理、法制史只占到10分左右,差距是非常明显的。所以,不要贪多嚼不烂,每个部门法都想看个明白、记个清楚,把大量宝贵的时间花在一些分值较小、又不容易得分的部门法上,实在不符合效率原则。
第一卷中的法理和经济法是完全可以舍弃的,没时间不看,有时间简单看看。因为法理题目灵活,而经济法太多太碎,背了不一定能得几分。重点看的应该是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和三国法中的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因为法制史和法律职业道德没有什么理论问题,完全是教材上的内容,不用理解全凭记忆,只要背了就有分,这样的分数应该说是最好拿的。
三国法的分值在35分上下,其中得分难度最大的是国际法。有人认为国际法最容易,看起书来也有兴趣,其实国际法的10分内容分散在教材的10章当中,一章一分,出题没有规律可循,而且内容也是极其琐碎,所以这10分最不好拿。而三国法中的国际私法是最容易得分的,除了几个简单的基本概念比如转致、反致之外,所考察的内容全在民法通则、民通意见、民讼法、民诉意见等,关于法律适用和管辖的几十个法条当中,把这些法条全背下来,国际私法的分数就全部拿到手了。
国际经济法很多考生平时接触很少,内容繁杂,理论难度较大,但实际上,其15分左右的考点,主要就分布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运输、贸易术语、运输保险这四大部分里面,其他像国际支付、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法等几章总共只有1、2分,可以算作“垃圾章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第三卷的合同法内容基本一致,放在一起复习即可。上面这四大块各自独立,内容互不相干,只要分别下功夫各个击破,国际经济法也就算是搞定了。
第二卷中的易得分部分是两个诉讼法,完全是法条,不仅要背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还有刑诉解释、六机关规定、检察院规则、行政诉讼法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当然,这部分法条实在太多,如何记忆是个问题,但如果手中有法条串讲班的讲义就好办多了。
开始看教材和法条要快速,不要翻来覆去看一块内容,想把它记住之后再往下看。不管是教材还是法条,第一、二遍不要指望能记住多少,从记忆的规律上说,开始遗忘的总要比记住得多,但通过不断的强化记住的会越来越多,“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就是这个道理。反复看、通过做题加深记忆,如果能看四遍以上,那么印象应该就很深了。第二卷中的刑法部分最不容易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