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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系统
2017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系统app为医师提供应用内享受到在线学习,查阅文献,用药参考,临床指南,医药资讯等服务,并且支持移动在线医师定期考核,还可以在线模拟考试,帮助医师快速提高业务水平。
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及采供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周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按照《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程序进行,与上一周期考核方式相同;业务水平测试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开展,对适用一般程序且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组织统一测评。
(一)业务水平测试。已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激活的考核对象,可于10月16日起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业务办理功能提交测评申请。经所在机构线上审核同意后,进入医师定期考核系统进行业务水平测试,并可使用学习培训、模拟考试等功能。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由医师定期考核系统自动反馈至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考核对象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线上业务水平测试。
(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考核对象分别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提交至所在机构;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备案,并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三)成绩汇总。各考核机构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对相关机构报送的考核对象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的评定意见复核和备案工作,12月15日前将复核意见报医师注册机关。各级医师注册机关根据考核对象三项考核内容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考核结论,并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标记。12月31日前,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将汇总考核结果,集中向国家医师定期考核管理部门申领考核“合格”防伪标贴。
1、先下载最新版的客户端;
2、安装好后,点开;
3、使用个人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
4、点击首页“定考”模块,输入相关信息,选择“认证”。
注意:根据山东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已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前,须首先激活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账户(www.cndocsys.cn/home/index)。已激活账户的医师无需重复操作。
5、个人信息完善,定考认证成功后,进入“医师确认信息”页面,逐项核实并完善后,选择“提交”,等待审核通知。
注意:审核状态变更信息将会以站内消息及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
6、考核程序申请,在通知的有效考核时间内,点击首页 “定考”模块,选择考核程序,提交相关材料。
7、【业务水平测评】在通知的有效考核时间内,点击首页“定考”模块,开始业务水平测评。
注意:业务水平测评期间,系统开通监考功能,会随机抓取面部图像,答题者需保持正向面对手机,不可戴口罩或有色眼镜等,违反者其考核结果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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